■越來越多的金融高管栽在microSD“簽字生財”上,一些落馬行長動輒千萬身家
  ■權賣房子力集中一個人,是行長落馬背後的腐敗深層癥結
  據新華社合肥8月10日電 近日,安徽省農發行原副行長操良玉被檢察機關提起公訴。檢察機關指控其利用職務之便,受賄382萬元,借貸款隨身碟為他人牟利。
  事實上,“行長落馬”在多地頻發,受賄數額最高已上千萬元。租房子打著“市場化”幌子、頗具隱蔽性的金融腐敗,成為反腐新焦點。
  經安徽省檢察院指定,操良玉案將由淮南市人民賣屋檢察院審查起訴。據瞭解,通過審批貸款收受好處,是這位副廳級官員斂財的一大“法寶”。檢察機關指控,2003年至2013年,嫌疑人操良玉收受的賄賂,幾乎有一半來自安徽省安慶市江花棉業有限責任公司。操良玉利用職務上的便利,多次收受該公司法人代表儲某所送現金,為該公司貸款事項提供幫助。
  為安全隱蔽地獲取非法利益,操良玉可謂煞費苦心。自2005年起,操良玉讓其弟操良奇到靠他審批獲得貸款的公司上班。隨後6年間,操良奇領取乾股分紅共計174萬元人民幣。目前,操良奇因涉嫌共同受賄犯罪被查。
  越來越多的金融高管栽在“簽字生財”上。一些“落馬行長”動輒千萬身家。曾任中國農業銀行執行董事、總行副行長的楊琨今年6月受審,其先後收受財物3079萬餘元。庭審記錄顯示,楊琨收受包括重達數公斤、價值約120萬元的金條,以及價值40萬元的紅木傢具。
  據記者統計,十八大以來,銀行、證券等金融領域落馬高管有數十人。僅在銀行系統,已有20名行長級高管落馬。部分紀檢幹部、金融學者認為,權力集中一個人,是“行長落馬”背後的腐敗深層癥結。“一些金融機構的內部監管、稽查方法手段單調,效果不彰。有些監察監督流於形式,暴露問題不徹底、薄弱環節找不全,使一些違規違紀現象長時間積累蔓延。”
  在新一輪金融市場化改革中,如何防範更多的高管淪為“碩鼠”,一些學者和紀檢幹部建言:一是要警惕行長“一支筆”現象,強調資金審批權責合一; 二是推進金融市場化,削減貸款“灰色成本”,防止加劇行業成本、不正當競爭;三是建立金融高管的任後審計制度,還要避免信貸權力“期權”化問題。  (原標題:“一支筆”斂財須警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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